今年以来,仪陇县供销社从“三个规范”着手,狠抓基层社示范社奖补资金的监管工作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,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一是规范建账。指导各示范社按照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,依法建立财务账簿,从源头上杜绝了“包包账”“渣渣账”。
二是规范拨付。采取部门报账制的办法,严格审核程序,层层把关,上下负责,做到应拨尽拨,既保证拨款进度,又保证用款安全。
三是规范使用。按照《奖补指引》规定的资金用途,全程监督拨付资金使用情况,坚决制止挤占、挪用、平调、截留专项资金的行为,做到专款专用,款尽其用。